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
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簡介
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即TS認證。是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等項目)、使用、檢驗檢測相關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對經評定合格的單位給予從業許可,授予使用TS認證標志的管理行為。 相關規定與依據在特種設備領域,各制造、使用、檢測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如果不能取得TS認證,國家將不允許其進入特種設備的相關領域開展經濟活動。
沃證專業提供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咨詢服務,主要涉及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閥、氣瓶、氣瓶附件、爆破片、壓力管道元件等領域。
許可程序
(一)申請 申請制造許可的單位(以下簡稱申請單位)填寫申請書(申請書從相關網站下載,一式四份)向許可實施機關提出申請,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營業執照或者政府有關部門依法頒發的登記、注冊證件復印件;
2.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許可實施機關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請書上簽署受理意見,返回申請單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請單位出具不受理通知書。
(三) 產品試制和型式試驗 按照規定需要進行產品試制或者進行型式試驗的,申請單位應當在受理后,準備試制產品或者進行型式試驗。(型式試驗機構由國家質檢總局在相關網站上公布)。 承擔型式試驗的單位在完成型式試驗后,應當向申請單位出具型式試驗報告。
(四) 約請鑒定評審機構 申請單位應當攜帶批準受理申請資料和相關設備的型式試驗報告,約請鑒定評審機構進行現場實地鑒定評審(鑒定評審機構由國家質檢總局在相關網站上公布)。 鑒定評審程序按照制造許可規則等安全技術規范進行,鑒定評審機構在完成現場實地鑒定評審工作后,向許可實施機關出具鑒定評審報告。
(五) 審批、發證 許可實施機關經過審查,履行審批程序,符合條件的頒發《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條件的,向申請單位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
國家質檢總局委托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受理、審批的許可項目,以國家質檢總局名義頒發許可證。 國家質檢總局設立特種設備許可證辦公室(地址、電話、電子郵箱在相關網站上公布),負責申請書的接受和許可證的發放等工作。
具體程序見相應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規則等安全技術規范。
我們的服務
1.產品認證范圍鑒定
2.質量手冊審核修訂
3.申請文件審核修訂
4.申請進度實時跟蹤
5.工廠資源條件預審
6.協調工廠審核安排
7.提供專業翻譯服務(國外廠家)
8.特種設備申請培訓
9.證書延期特殊申請
10.出口備案文件審核(國外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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