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電壓LVD認證
LVD指令簡介
2014年歐盟頒布了新低電壓LVD(Low voltage Directive)指令2014/35/EU,新指令將于2016年4月20日起執行,取代了原LVD指令2006/95/EC,以便適應歐盟新立法框架(New Legislative Framework,NLF)
LVD指令的目標為確保低電壓設備在使用時的安全性,適用于額定電壓為交流50V到1000V間,直流75V到1500V間的電氣設備,涵蓋所有電氣設備或若干電氣設備裝配而成的固定電氣裝置。例如:家電產品:EN 60335 燈具產品:EN 60598 視聽產品:EN 60065
信息產品:EN 60950 量測儀器:EN 61010 電性機械:EN 60204
LVD指令的基本要求
新LVD要求在歐盟市場內銷售的電氣設備不致危害人民安全與健康,也不會危及動物或財產。因此必須做到:
1. 設備必須依照安全守則,以良好方式進行設計;
2. 設備必須正確安裝及維護;
3. 設備必須依設計目的使用。
LVD認證流程
- 提交申請表;
- 技術資料提交:包括產品簡介,安裝使用手冊,技術圖紙,關鍵零部件BoM清單,銘牌設計,主要外購部件CE證書或一致性聲明DoC等;
- 樣品檢測(符合LVD指令相關協調標準的測試),LVD測試項目:根據產品標準確定測試項目,如接地連續性、絕緣耐壓等級、溫升等測試;
- 技術資料齊全且測試通過后,我司歐盟總部頒發CE證書,即可粘貼CE標識。
LVD指令的基本技術資料
1. 電器原理圖(主線,線,徑,電機功率,熔斷絲電流或者斷路器都要標出)
2. 控制面版圖(部件圖)
3. 電控柜內部的接線圖,接線端子
4. 電控箱內部布局圖
5. 電器原器件清單(名稱,型號,廠家信息,所用的數量,是否通過CE認證)
6. 說明書(英文版)
7. 產品差異表
8. 測試報告
新舊指令的區別
新指令排除條款增加項目:定制的用于專業評估的套件,單獨的研究和開發設備。
新指令旨在確保更為簡便的市場準入以及對消費者生命財產更高水平的保護:
1. 明確了制造商,進口商和分銷商的責任;
2. 在符合性證明中電子手段的更廣泛應用;
3. 通過對缺陷或不安全和產品追溯系統的完善,通過不斷完善的對合格性評定機構的制度以及監督,消費者的安全更有保障;
4. 更加完善的市場監督機構追蹤及阻止危險產品的進口。
新指令還明確了:制造商單獨承擔符合性評定的義務,Notified body不再介入合格性評定程序。
部分電氣客戶案例